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临汾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为确保“春雷”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全力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示范区,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的新临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春雷”行动有力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春雷”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白建荣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安占功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石雪爱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宿青平 市长助理、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延峰 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栗 纲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牛立东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杨 松 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卢洪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虎顺 市工商局局长
张 云 市商务局局长
潘志孝 市质监局局长
张俊荣 市教育局局长
刘 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玉琴 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