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0〕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公开常态化、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富民强省服务。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结合《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界定公开内容、范围、对象、形式、时限等。
(二)切实加强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10〕5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准确、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更新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人、财、物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探索财政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促增长调结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
(三)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确定专人负责,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受理机制,及时、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