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28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有关“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的部署,切实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积极促进中央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政策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家电下乡”等市场监管对于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国务院就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等政策实施力度做出了明确部署,并采取了提高最高限价、扩大产品品种和政策实施范围、继续实施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措施。各分、县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家电下乡”等市场监管,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对于确保调整完善家电下乡的具体政策落到实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等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家电商品市场秩序
各分、县局要在去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家电下乡”等市场监管,维护“家电下乡”等市场秩序,为“家电下乡”等政策的深入落实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中标产品销售行为。围绕家电等商品“以旧换新”的深入实施和推广,有针对性地强化家电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废旧家电等商品非法流入市场。强化家电等商品市场主体准入、交易行为、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结合“家电下乡”等政策的深入推进,积极配合商务、工业主管、质检等部门,规范中标产品售后服务行为,并加强对家电等商品销售者履行包修、包换、包退以及其他责任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家电维修行业经营行为。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家电等商品以及相关服务行为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