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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抗震救灾用品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抗震救灾用品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2010年4月28日)


  4月14日,青海玉树地区发生7.1级强烈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投入到紧张的抗震救灾工作中,为加强对我市流通领域的抗震救灾用品市场的监管,经市局研究,结合工商职能,现就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开展抗震救灾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抗震救灾用品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以赵长春局长为组长的抗震救灾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县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感,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层层抓落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管干部。
  二、加强巡查,突出整治重点。各分县局要以抗震救灾用品为重点,加大对生产经销方便面、饼干、瓶装水等方便食品和帐篷、棉被、棉褥、衣物、取暖炉具等救灾用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各分县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当地民政等部门联系,协调民政等部门查验社会捐赠救灾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等质量证明文件,对民政等部门发现的不合格救灾用品,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防止不合格救灾用品流入灾区,确保灾区人民用上放心合格的救灾用品。
  四、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维权网络,对投诉举报抗震救灾用品质量违法问题,要迅速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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