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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5.12”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5.12”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132号)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增强全体公民防震减灾意识,扎实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公众的防震避险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于5月12日开展全民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事项

  (一)演练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以人民防空警报为信号,全市统一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二)演练范围。市直各部门、驻卫各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银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通讯、电力、供水等生命线保障部门,沙坡头区各镇乡、各社区。

  (三)演练形式。紧急疏散。5月12日14时28分,市人民防空警报拉响,全体参加演练人员不要惊慌,根据居住和办公的环境条件,就地避震,躲在身边相对安全的地方。约30秒后(假定地震第一波结束)开始紧急、迅速、有序地疏散撤离到就近的空旷、安全区域,避险十分钟后即告演练结束。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全面负责本系统各单位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要从组织领导、人员保障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为了确保疏散演练活动的正常开展,5月12日下午上班时间提前到14时。

  (二)制定方案。各部门(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的目的意义、组织指挥、职责分工、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避险地点、疏散路线、组织救援等内容。各部门(单位)制定的地震应急演练方案要在5月8日前报地震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精心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安全保卫和防护措施,有序实施避险和疏散撤离,避免发生财物损失现象,切忌出现拥挤、踩踏事故,杜绝发生人员受伤情况。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导向工作,不出现地震谣传,确保社会的安定。

  (四)检查验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演练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地震应急演练工作信息》、《地震应急演练登记表》及时汇总上报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演练的单位和镇(乡),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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