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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沙坡头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防范和弥补生源地贷款损失。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奖励给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经办银行和市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促进教育平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教育、财政、编办、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卫市沙坡头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市编办:负责核定“中卫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编制,成立“中卫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办理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调查、确认、测算、报批、发放、催还贷款等管理和日常工作。

  2、市教育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并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受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负责协同财政支付风险补偿金。

  3、市财政局: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参与协调有关事项,足额安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经费,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4、宁夏银监局中卫分局: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对经办银行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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