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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工作规则(试行)》、《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六)实地考察评估。专家小组到申办学校现场,开展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实地考察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听取汇报。听取申办学校所作的自评情况介绍(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查阅资料。查阅包括规章制度、相关专业的教学文件、办学成果及学校发展档案等实物资料。

  3、察看教学场所。实地察看理论教学、实习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4、考察教学过程。通过听课、现场观察等方式,考察教学(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训课)的实际过程(需考察的科目,由专家小组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表临时确定)。

  5、召开座谈会。与教职工和学生座谈、了解学校管理、教学研究、教材使用、教学质量、学生就业和社会评价等情况(参加座谈会的人员,由专家小组临时随机确定)。

  (七)汇总评估工作情况。召开专家小组成员全体会议,汇总评估情况,并按照《评估细则》对学校相关工作进行量化计分;听取各成员的意见,经民主讨论,形成专家小组对申办学校评估情况的汇总和对申办学校相关工作的建议。

  (八)召开情况通报会。由专家小组组长向申办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介绍实地考察评估工作情况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同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期间,专家小组成员可发表意见与建议。

  (九)完成专家评估报告。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专家小组最终形成专家评估报告,并在实地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提交。

  (十)递交实地考察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在实地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专家小组向省厅递交实地考察评估工作情况报告。

  (十一)资料立卷归档。在实地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1、专家组成员名单,2、评估工作日程安排,3、教师座谈会记录表,4、学生座谈会记录表,5、教学过程评价记录表,6、四川省技师学院评估汇总表,7、专家评估报告,8、专家小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情况报告。相关卷宗由省厅归档保管。

  三、评估报告的形成

  (十二)专家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评估工作概况:评估专家的基本情况、评估工作的起讫日期、考察评估的方式、主要工作过程、申办学校各项考察评估指标的量化得分情况和评估结果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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