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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报送保险机构中介业务情况报表的紧急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报送保险机构中介业务情况报表的紧急通知
(辽保监办发[2009]94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
  我局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经营数据分析,决定实施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须定期报送相关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保险机构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代理、经纪、公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营销员实现的保险业务情况。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统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电子版报表可以从辽宁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lia oning)公告通知栏中下载。
  二、报送时间
  1、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汇总后的保险机构中介业务统计报表报送我局。
  2、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应于2010年1月8日前报送2009年四季度报表,并同时补报2009年一至三季度报表。
  三、报送方式
  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表。电子版报表须以电子邮件报送,纸质版报表须加盖公章后专送或邮寄。
  四、报送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数据,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内容。
  2、据实填报数据,不得提供虚假数据。
  3、按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
  4、在报表中注明报表填报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学彬、赵万里
  联系电话:024-22596035、22596575
  传真号码:024-22596583
  电子信箱:circshenyang@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9号辽宁保监局中介处(邮编:110013)
  特此通知。

  附件:保险机构中介业务佣金支出情况统计表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保险机构中介业务佣金支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印章)          年  季度 单位:万元
险种 个人代理业务 保险专业代理业务 银行邮政代理业务 车商兼业代理业务 其他兼业代理业务 保险经纪业务
本期累计同比增长本期累计同比增长本期累计同比增长本期累计同比增长本期累计同比增长本期累计同比增长
财产保险类企业财产保险                  
 机动车辆险                  
 家财险                  
 货运、船舶保险                  
 能源、核电站保险                  
 飞机、飞机责任和航天保险                  
 建筑、安装工程险                  
 责任、信用、保证和农业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险                  
 其他                  
                    
 小计                  
人身保险类一、人寿保险                  
 非分红产品                  
 分红产品                  
 投资连接产品                  
 万能产品                  
 二、意外伤害保险                  
 三、健康保险                  
 四、补充养老保险                  
 五、补充医疗保险                  
 六、其他                  
 小计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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