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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
  近期以来,全国多次发生伤害学生、幼儿的恶性案件,特别是5月12日,我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9死11伤的惨案,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案件发生后,各级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周永康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都作出重要批示。从5月3日至14日,中、省、市各级都多次召开会议,对校园、幼儿园和安全整治工作做出部署,5月17日,省司法厅又专门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校园、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当前全市综治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领导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好“一把手”的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落实市委孙书记提出的“三个查清”、“六个落实”。积极为校园安全整治和综治工作服务,全力做好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尽快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劳教场所等重点部位,要逐项过细排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盲点,堵塞漏洞,同时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在全市为期2个月的安全排查整治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队伍的作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千人万件”专项攻坚活动和“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社会大和谐”专项活动,要按照“排查、调处、宣传”三个到位的要求,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学校、幼儿园周边开展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尽快设立学校、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络员,协助学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坚决维护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安全稳定。要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高危人员的重点预防,明确责任人,坚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要加强宣传引导,创新调解形式,确保调解质量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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