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粮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粮食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粮[2010]62号)
各区、市粮食局:
现将《青岛市粮食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青岛市粮食局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粮食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为主线,以全面推进依法管粮目标,切实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能,深入开展粮食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为我市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进一步抓好《纲要》和
《决定》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做好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加强对基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抓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法制办、审批办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大厅日常工作制度,扎实做好集中审批工作。
全面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二、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执法,不断推进依法管粮水平
按照山东省粮食局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执法,不断推进依法管粮水平。
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粮食收储企业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粮食收购企业的库容量、库存数量和基本经营状况。
开展粮食收购秩序专项监督检查。在夏收和秋收期间,以区、市为重点,开展粮食收购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是粮食收购者依法收购情况和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维护,通过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接受公众举报,依法查处违法收购行为,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