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各项纪律。
(一)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四条禁令”。
(三)不得向代建、施工、供货单位提出与工程业务无关的要求。
(四)不得接收代建、施工及供货单位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请吃请玩活动。
(五)不得向代建、施工及供货单位购买物品,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其它财物。
(六)不得请代建、施工及供货单位为本人或亲属、朋友装修住房。
(七)不得为亲属、朋友在招投标事项中说情或收取回扣、好处费、中介费等,不得为其推销建筑材料、设备和产品。
(八)材料设备的采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零星材料设备的定牌定价,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不得徇私舞弊,从中牟利。
(九)严格管理,实施有效内控监督。从人员分工着手,建立起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和管理措施;经常组织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适时进行分析,做到防微杜渐;定期进行约谈,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
(十)对群众来信及时查处。凡群众来信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核实和上报局政治处。
附件2:
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在分管局长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政府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局党委的决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组建建设领导小组;
三、根据人员的配备情况,明确各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督促执行;
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代建、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建设项目各相关合同(含各类招投标文件)的审批,并督促、检查项目合同履行情况;
六、指导建设单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