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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项目

内容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实得分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36分)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2

现场查看

血样不符合要求扣1分

血样保存未达7天扣1分

 

8. 配血前对批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4

查阅输血报告单和登记

及质控记录

试剂每天每批未做质控或无记录扣1分;未复查血型扣1分;未测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扣2分。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2

查阅>5份病历、输血报告单

输血报告单缺双签名一次扣0.5分。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出库必须符合冷链运输要求。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血液出库。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3

输血科、病房现场查看;

查血液交接记录

 

非医护人员取血扣1分;

发血信息不全扣1分;

血液运输不符合冷链要求扣1分。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2

病房现场查看

 

出库血液未及时输注,病房自行贮血扣1分;

血液内加入其他药物扣1分。

 

 

 

 

 

 

项目

内容标准

标准分

检查方式

评分标准

实得分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36分)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2

现场查看输血记录,查病历输血记录,特别是前15分钟的观察记录

不符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护理静脉输血技术》操作要求,一项扣0.5分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                 

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2

查阅病历记录

查输血反馈卡去向

有输血不良反应未做病历记录不得分;未填报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扣1分;未上报医务科扣1分。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2

抽查病历和血袋回收情况

无交叉配血单扣1分,未按规定记录扣0.5分,血袋未回收扣1分

 

15.必须使用有批准文号的试剂,一次性输血器材,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用后消毒灭菌、毁形处理。

 

2

查阅三证及库存试剂和输血器材厂家来源与批号。

 

一票否决

 

16.医疗废弃物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处理。

2

现场查看及处理记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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