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卫办医[2010]9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省血液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确保输血安全,现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至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胡斌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项目
| 内容标准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评分标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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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46分)
| 1.医疗机构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血库)、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挂靠医务科,医院制定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 10
| 1.查批准设置文件和委员会人员组成。
2.查规范文件文号和下发日期。查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情况。
3.查输血管理会议记录4.查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对管理人员、输血科(血库)、医护人员现场考核。
| 1. 未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
员会将一票否决。
2. 未制定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扣4分。
3.规范制定不全,缺一项扣1分。
4.无会议记录扣2分,缺一次扣1分。
5.抽样考试, 合格率低于90%扣2分。并督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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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级综合性医院或年红细胞输注量5000U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年红细胞输注量5000U以下设置血库,工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
| 2
| 查批准文件、血站年供血量记录和排班记录
| 用血量达到,未建输血科将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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