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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2010年低碳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突破性抓好试点示范

  结合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的实际,因地制宜,打造1个低碳发展试点集镇,1个低碳重建示范村,1个低碳生活示范社区,1所低碳示范学校,2-3个低碳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相关行业应按照市低碳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广碳领〔2009〕1号)精神,重点抓好低碳节能小区、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示范乡镇、村,低碳示范试点学校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工作。

  (七)落实低碳发展优惠政策,制定“十二五”低碳发展规划

  相关行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落实低碳企业发展、公共电瓶车运营、小水电发展、天然气开发、生物质能的发展等一系列低碳经济发展优惠政策,争取年内出台。立足我市实情,确立目标,制定规划,完成“十二五”节能规划和“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向国家、省申报,争取将广元列为“低碳经济试点城市”。

  (八)全方位搞好低碳宣传

  坚持把培育公民的低碳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努力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元低碳发展的重大意义、后发优势、政策措施、美好前景,努力使“低碳重建、科学发展”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作用,大力开展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努力使低碳发展意识深入人心。大力实施低碳发展示范工程,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以及重点园区培育一批低碳发展的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机关。强化舆论宣传,对低碳发展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对影响和阻碍低碳发展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和处罚,努力形成“人人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企业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低碳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策划、充分准备、积极开展好我市首个“低碳日”的各项活动,使活动达到设立“低碳日”的应有作用和效果。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关于推广清洁能源和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实现低碳发展的意见》(广委发〔2009〕9号)等文件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将低碳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真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得力、考核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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