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广府发〔2009〕51号)文件要求,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决策。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数量分别达到100%。(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科技局等,县区政府)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分阶段目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2、认真梳理国务院《决定》要求建立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尚未建立的制度,确定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县区政府)
3、完善公众有序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要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和范围,广泛听取意见。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和听证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
4、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程序。(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建设局、市监察局)
5、推行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评估不少于1件,各县区政府评估不少于2件。(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并联审批,不断拓展并联审批范围,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建设项目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推广运用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并联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广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