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沈国兴
组员:陈三强、有关专家2名(另行通知)。
(二)对口检查分组安排。参加检查人员由组织检查的市局确定,检查组人数控制在3-5人。对口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除听取有关市、县(市、区)情况汇报及查看相关资料台帐外,应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的3-5家不同类型企业。
(二)检查组要详实记录检查情况,注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交流吸纳各地工作特色;实事求是指出检查到的问题,共同谋划解决办法,避免检查流于形式,确保取得效果。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并请于6月15日前报省局(危化处)。
(三)检查组开展检查活动时,必须轻车简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五、其它事项
(一)为规范统一检查内容和程序,省局将根据有关文件制订检查手册,并在开展抽查和对口检查前组织专题业务学习。检查手册专题学习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在检查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危化处联系。
附件:对口检查工作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对口检查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接受检查地区
| 检查组组织单位
| 建议检查时间
| 省局联系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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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市
| 金华市安监局
| 5月下旬
| 李公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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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州市
| 衢州市安监局
| 5月下旬
| 潘永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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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华市
| 丽水市安监局
| 6月上旬
| 沈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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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衢州市
| 温州市安监局
| 6月上旬
| 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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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丽水市
| 台州市安监局
| 6月上旬
| 陈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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