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人武等工作。
(二)调控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储备粮管理、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社会统计调查和粮油价格监测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市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负责对市县区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
(四)财务审计科
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调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状况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行业指导科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负责行业报表统计;指导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执行地方行业技术规范;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有关粮食物资的调运。
(六)组织人事编制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
(七)综治维稳科
负责法制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的工会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