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优秀教学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优秀教学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0〕28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优秀教学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0〕7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学校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的教学效果,我委决定于2010年5~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优秀教学活动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普通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教学活动要求

  1.本次征集的教学活动是指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课一节课中的一个环节,以教学游戏为主。每个教学活动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教学活动方案建议模版见附件1。

  2.教学活动要准确反映《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基本精神和内容要求,具体教学主题和内容参见附件2。教学活动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作品,并且要经过教学实践的检验,具有可操作性。

  3.教学活动要符合初中和高中各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符合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较好地反映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学习的师生互动过程,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艾滋病预防知识和技能。教学语言准确、规范,能激发学生兴趣,增强互动。

  4.教学活动要真实反映本市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的实际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便于学习推广。

  三、活动组织及报送要求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本次征集工作,动员辖区内普通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从事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生命教育、生物和心理等学科教师、以及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参与学校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教学活动方案的创作。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6~10个经过遴选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案及其教学活动实录DVD光盘(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3~5个),同一教师的教学活动不超过2个。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报送教学活动方案和DVD光盘时,应填写好作品报送表和作者信息表(见附件3、4)。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