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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申报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1)企业获得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2)企业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3)企业缴纳认证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包括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

  三、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1)上海服务外包申报材料区县审核目录清单;

  (2)上海区县服务外包企业人员录用(培训)、实习、国际认证资金支持汇总表;

  (3)上海区县专项资金支持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帐号汇总表;

  (4)区县审核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

  四、申报步骤、时间节点

  (一)5月25日前,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至注册所在地区县商务部门。区县部门服务外包工作联络人名单。

  (二)请各区县商务委、服务外包示范区认真组织辖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的申报工作,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含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

  (三)5月28日之前,请各区县商务委、服务外包示范区,将通过初审的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书面申报材料,和加盖单位公章的《2010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用人员汇总表》、《2010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助汇总表》、《2010年度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汇总表》(以上表格均为网站自动生成),报送我委(国际服务贸易处)。

  (四)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经过初审的申请(含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组织联合会审和专业审计。

  五、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商务委、服务外包示范区要及时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期间要指定专人值守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第一次审核是负责企业用户在第一次使用系统时的在线注册,审核依据是该企业提交基本信息是否为服务外包企业。第二次审核是企业登录后填报的信息,审核依据是该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需经企业单位盖章、法人签字)。

  (二)培训机构的用户帐号和密码,请向所在区县外经委、服务外包示范区申请或市商务委申请。培训机构出具相关从业资质证明,由主管部门认定后发放培训机构用户帐号和密码。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三)由于本次申报,审核结果需5月底之前报送市财政局,为此,请各申报单位和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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