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组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山西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做好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5、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6、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7、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8、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的活动通知》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9、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10、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1、加强法制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标语,利用网络、版报、信息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