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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检查及交底情况的通报

  (六)台帐不够健全。各项目均建立了设计变更管理基础台帐,但存在台帐格式不统一、填报内容不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变更管理力度。各项目业主、指挥部要根据本次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做到四个“一”,即:落实一个专门的部门,固定一批专门的人员,建立一套专门的制度,制定一套专门的台帐档案,切实做好设计变更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要把好报批关,做到较大、重大变更及时上报,先审批后实施,杜绝随意变更、未批先建、越级审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要把好方案论证关,对较大、重大变更方案的理由、可行性、经济性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
  (二)完善报批手续。各项目业主针对较大、重大变更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梳理。2009年12月31日前已发生但未按要求报批的较大、重大变更,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报审批。
  (三)建立健全变更制度。各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类型的划分要与部有关规定统一,较大、重大变更的上报程序要符合厅有关要求,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的职责、权限、程序,促进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四)规范变更台帐。各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变更管理台帐,在“浙江省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台帐”五类台帐(详见附件)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健全、规范变更管理台帐制度。
  (五)严格报备制度。各项目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变更报备制度,要每半年向省公路局备案一次,每年7月5日前将上半年度设计变更情况汇总上报,12月31日前将下半年设计变更情况汇总上报。
  (六)加大检查力度。各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设计变更管理的检查督查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变更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台帐的记录。
  请各在建项目业主、指挥部按照通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于7月15日前报省公路局(联系人:章程,电话:0571-87807614)。

  附件:1.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文件汇总表
  2.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管理监督检查记录
  3.高速公路设计变更问题整改通知书
  4.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整改反馈情况表
  5.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报告表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高速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台帐之 一



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文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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