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切实加强煤炭企业基层基础工作,为建设煤炭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协同单位: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山西煤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抓好煤矿技术改造、小煤矿关闭工作。严格安全监管,特别是要防止已关闭矿井的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
协同单位:省国土厅、省工商局、山西煤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对保留矿井的技术改造升级步伐,用先进装备、技术、工艺武装矿井,大力推进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建设,实现煤炭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重点抓好煤矿复工复产和煤矿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煤矿兼并主体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省内企业、省外企业)要在抓好原有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兼并重组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
协同单位: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厅共同牵头的工作:
抓好煤矿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的工作:
扎实开展军工、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八)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山西银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九)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牵头的工作:
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每一位成员、市县长安全助理和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每个整合保留煤矿配齐配强“六大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
(十一)太原铁路局牵头的工作:
扎实开展铁路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二)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1推进“三网”融合。
协同单位:省经信委、省广电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促进宽带网络等信息消费。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三)太原电监办牵头的工作:
扎实开展电力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张平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先协调发展教育;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一)省教育厅牵头的工作:
1推进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师资质量,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巩固和扩大义务教育“普九”成果,加大农村教师配备及培养培训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全体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能够上得了学、上得起学。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3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4职业教育要加强实用人才培养;强化学生岗位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对符合政策和条件要求的职业教育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5在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布局的同时,力争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上有所突破;解决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6继续执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7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加固任务(十件实事之一),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全覆盖。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地震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8扎实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协同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科技厅牵头的工作:
1科学确定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跟踪科技发展前沿,立足我省实际,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生态环保等重要方面,在煤炭清洁生产加工、煤矿安全生产、铝镁合金及其深加工、节能减排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