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厅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全省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关于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和《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关于2010年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
2. 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3. 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关于2010年全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
2010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贯彻落实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的《关于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根据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司发通〔2010〕4号)(下称《要点》)和《
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医改大局,关注民生,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要点》,明确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积极组织落实。
二、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
食品安全法》、《
侵权责任法》和新制(修)订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加强对医改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要组织开展“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医疗卫生服务的各个环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要妥善化解医患矛盾。要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患者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积极探索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