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桂发改投资〔2010〕196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农垦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我委于2009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09〕28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审批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从了解的情况看,仍有部分地方不按《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审批核准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要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开展;对于符合法定程序、申请材料齐全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核准工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计划实施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务必在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核准工作。没有按时完成审批核准工作的,要向我委报告原因。要按时上报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旬报情况。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把好项目审批关。审批文件是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艺技术、项目投资的依据,审批机关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把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城市规划意见、设区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设区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未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评估机构未出具评审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前,审批机关不得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需要修改,编制单位不按要求修改或不提交修改文本的,评估机构不得出具评审意见,审批机关不得办理批准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必须包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主要工艺技术、工程招投标和项目估算投资等方面的审批意见,并附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初步设计审批文件除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主要工艺技术、项目概算投资等方面的审批意见外,还要对工程主要设施设计和设备选型方案提出审批意见,并附项目投资总概算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