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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萍乡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和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改革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税政条法科
  组织起草全市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等建议;承办减免税、退税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
  (四)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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