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拍卖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函〔2010〕1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阳江市商务局,省拍卖业协会:
现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拍卖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0〕3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信息管理,统一报送渠道
最近,商务部将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行业信息报送系统进行了整合,形成统一的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后相关信息和数据已转入新系统。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拍卖企业原有用户名、密码不变。今后,各拍卖企业每月6日前径向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本企业相关信息。
二、抓好督促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拍卖行业数据的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辖区内拍卖企业按时上报月度信息,对企业报送的数据,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数据的审核工作。对没有按时报送信息的企业,各市要督促其按时报送,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三、认真做好数据的查漏补缺工作
我委委托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承担企业信息催报、核实及汇总等工作。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支持省拍卖业协会做好拍卖行业有关数据的催报与核实等工作,各拍卖企业要积极配合省拍卖业协会做好信息报送和汇总工作,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对仍未报送2010年1至4月信息的单位,省拍卖业协会要加强与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沟通,逐一进行督促和催报,确保全省拍卖行业数据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拍卖业信息管理工作的同志及联系电话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拍卖业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拍卖业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