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扶贫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0〕129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妇联,省内各高校:
为保证我省2010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扶贫办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组部、人事部、
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就业形势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