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抚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抚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对县级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供公众查询、监督(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法制服务水平(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适用,细化标准应在执法案件中充分体现,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和监督。组织开展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选,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选择2-3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或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工作,逐步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