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苏地2003-G-21号地块公寓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75号)
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5月5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市金艺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03-G-21号地块公寓酒店”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相城区“苏地2003-G-21号地块公寓酒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
相城区“苏地2003-G-21号地块公寓酒店”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金艺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03-G-21号地块公寓酒店”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各楼有较多剪力墙在楼电梯处无板连接,同时楼电梯间突出平面外存在较多虚刚,不利于水平地震作用力的传递,应调整。
2.梁柱偏心较大,且立面不能加腋,应采取有效措施。
3.各楼在底部平面不规则,如B楼是哑铃型的,应采取加强措施。竖向收进时,应按《高规》第十章有关要求采取加强措施。
4.B楼等梁上起柱柱脚虽有双向设梁,但Y向与X向比,悬殊过大,应加强Y向梁;框支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有框支转换的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应按《高规》第10.2.4条要求向上增加一层;本楼应将地下室同时建模计算;复杂高层的计算应按《高规》第5.1.3条相关规定执行。
5.A楼二层大洞口东侧剪力墙应考虑跃层影响。
6.框剪结构应考虑剪力调整;顶部应考虑分塔计算。
7.应补充基础计算。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