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见
(枣政发[2010]2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09]140号)精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低碳生态城市,加快我市城市转型步伐,现就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给,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推进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国家、省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大支持和培育力度,努力把新能源产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城市转型,认真贯彻国家新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坚持新技术推广应用与设备研发制造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自主创新,不断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能源城市、低碳生态城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各种资源的特点、区域分布、利用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实现多能互补,形成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的新能源产业格局。

  2.突出重点。发挥资源和技术比较优势,在重点领域和企业实现突破,培育优势产品,培植龙头企业。

  3.科技创新。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人才开发与培养工程,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