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相关接入服务提供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督促其守法经营。同时,教育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和义务通过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发现有利用其平台非法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烟草、通信部门将联合对一些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扩大社会舆论影响,震慑利用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分子。
(五)工作奖励制度
省烟草专卖局和省通信管理部门要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积极举报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建立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举报网络。对于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烟草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烟草、通信部门将对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工作职责
(一)省烟草专卖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全省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工作,提供动态信息,通报治理整顿情况,推动网上打非工作的开展;
2、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配合通信管理部门做好互联网信息服务者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报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关政策、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
3、将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工作纳入市级烟草专卖局的目标考核,抓好烟草行政管理部门辖区负责制的落实;
4、负责搜集各市地烟草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线索,及时将情况通报省通信局查处;
5、及时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打击情况,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6、对在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烟草、通信部门及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省通信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打击网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监督管理,防范利用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