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批复
(黔保监办〔2009〕2号)
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正式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
二、同意《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章程》。
三、同意谭克同志担任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会长,同意李刚、陈智、李红同志担任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副会长,同意揭光明同志担任铜仁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第一届秘书长。
四、你筹备组应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抓紧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在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公章样式、银行账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内设部门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