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关于公布天津市第一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0〕8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区(县)委宣传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精神,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我们确定了天津市转制文化企业名单。按照《通知》要求,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相关材料后,可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天津市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1.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2.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
3.天津电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4.天津市天视阳光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5.天津时代天创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6.天津影视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7.天津交广广播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8.天津北方调频新传媒有限公司
9.天津广电默博丰科技有限公司
10.天津易诺思广告有限公司
11.天津北方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12.天津津源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13.天津滨海国际影业有限公司
14.天津市电影公司
15.天津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6.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
17.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
18.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19.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
20.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21.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
22.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
23.天津北洋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