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市办发〔2010〕8号)以及市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市政发〔2010〕11号),市局特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阳光执法,提升干警执法能力,维护西安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领导。为适应深入推进全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市局决定,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进行调整。新调整的领导机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田宏政 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王 俊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日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白省民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瑞宁 副巡视员
胡学荣 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司法局、市局各处(室)、市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白省民(兼)
副主任:汤 宁 市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阁 市局法规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
陈雅玲 市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各区县司法局、市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分管领导
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落实。办公室成员由各单位、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局法规司法鉴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