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黔保监中介〔2009〕69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所辖分支机构兼业代理人代理资格申报的请示》(黔太保产〔2009〕1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平克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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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州平克贸易有限公司
| 52010367543214300
| 企业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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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瑞豪建筑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2010077531762800
| 企业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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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州黔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2022268841023400
| 企业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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