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高标准完成许昌新区总体规划及各类配套规划,实现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等负责落实。〕
55.加快主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56.做精做优花木产业和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生态旅游业,增强产业支撑。〔由副市长熊广田牵头,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57.加快魏武大道、创业大道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三村”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综合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中原电气谷、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许昌县、魏都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等负责落实。〕
58.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事业。〔由副市长秦春梅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负责落实。〕
59.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由常务副市长杨献波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落实。〕
60.3年内将许昌新区9万农村人口全部转为城镇人口。〔由副市长翟化夫牵头,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二)积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
61.着力打造“一中心五组团”,加快构建市区、新区、县(市)城区、中心镇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力争城镇化率增长2个百分点。〔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62.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县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积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县城和城镇转移。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把县城发展成为20万以上人口的中等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由副市长张宗保、翟化夫、郑传德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各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全面提升城市建管水平
63.全面完成市区重点区域专项规划、乡镇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等负责落实。〕
64.开工建设北外环东段、许都路东段、解放路南段、文化街东西段、东湖游园,以及三八路、议台路、文惠街人行道改造等82个城建重点项目,大力推进半截河、东关社区等4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10.5亿元。〔由副市长张宗保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重点项目协调办、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许昌县、魏都区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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