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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0〕83号)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请示》(佛价〔2010〕39号)悉。按照同一电厂实行同一上网电价的原则,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不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743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脱硫电价按省物价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73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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