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围绕创业促进就业开发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全面落实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创业主体,降低创业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引导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和企业二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力争通过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全民创业活动,促进新增创业主体1万个以上,带动城乡就业4.5万人。
(五)围绕扶持灵活就业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灵活就业方式,大力开发新型自由职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展档案保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服务,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力争通过扶持灵活就业开发5000个就业岗位。
四、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稳定就业
(一)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继续通过缓征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相应降低医疗、工伤两项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稳定4万个就业岗位。
(二)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对因经济形势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进行分类帮扶,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制定实施稳定就业计划,为资金周转困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恢复生产企业提供招聘员工服务,为开工不足企业提供在职职工培训服务,并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岗位补贴。
(三)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监测点,健全企业固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各地区就业失业变化情况,特别是重点监测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产能过剩产业的失业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失业现象在局部地区、部分行业集中暴发。
(四)加强失业调控。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分享工作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健全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密切关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就业带来的影响,对可能出现的集中性裁员和较大规模失业,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早进行失业预防和控制。
五、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
(一)全面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把培训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劳动者和创业主体。切实加强培训定点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不同类别,落实相应的培训补贴和政策扶持,力争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