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倍增计划。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政府承诺必须为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筹措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进一步完善扩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放贷额度,规范工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为创业者提供及时快捷的贷款服务。借鉴浚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模式和南乐县小额贷款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经验。2010年,在完成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亿元目标任务基础上,争取达到5亿元,扶持2000人以上自主创业,支持100家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发展。
(四)强化创业服务。健全完善创业服务指导体系,大力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组建创业辅导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财会、法律、政策、信息、技术和融资指导服务。建立创业项目库,大力开展创业项目推介展示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建立全民创业服务网站,搭建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信息等创业服务。建立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成果制度,充分调动民间组织开展创业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创业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五)建立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孵化活动,推动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建立创业实习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参加创业实习,为创业实习人员提供实习场所和政策扶持。选树创业就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劳动者投身全民创业活动。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
(一)围绕重点建设项目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坚持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积极引导和支持与重点建设项目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努力把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变成拉动就业增长的过程。同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其尽快竣工投产,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通过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增加就业容量和就业总量。
(二)围绕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示范作用,鼓励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就业。努力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拓展就业空间。力争通过各类企业发展开发3万个就业岗位。
(三)围绕发展服务业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家庭服务业,制定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家庭服务业的行业标准,建立城市家庭服务中心,引导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投入,全面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支持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大力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的容量。力争通过服务业发展开发1万个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