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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对创业就业带来的影响,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互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创业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把推动全民创业,扩大和稳定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按照“落实、创新、提高”的总体要求,以就业增长作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主线,以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为增长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支撑,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狠抓就业政策落实,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全方位推动创业就业工作开展,实现创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目标任务。新增注册登记企业1000家,个体工商户增加7000户,拉动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困难人员就业0.8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城镇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二、推动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一)深入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进一步搞好创建规划和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力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狠抓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各类经济组织工商注册登记总量达到13.02万个以上,创业环境、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二)加大政策扶持创业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创业成本。进一步放宽创业领域和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垄断行业和领域,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领域,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重组。加大创业引导资金投入,发挥创业资金促进创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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