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民办职业院校在政策上要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选择一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其做大做强。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应给予奖励和表彰。力争到2012年,民办职业学校招生占全市职业学校招生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5.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集约化发展的新路子。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吸纳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重点学校集中,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职业院校对薄弱职业院校进行兼并、重组,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
6.加强校企合作。职业院校要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成长型产业的人才需要,与企业积极合作,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培训)”。鼓励企业员工到相关职业院校对口接受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引导支持行业企业捐资或捐赠教学仪器设备用于职业教育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落实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
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步伐
7.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各出其力、各计其功、集约利用、提高效能”的原则,统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的职业教育资源和资金,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筹安排培训计划,统一管理培训学员学籍,统筹使用培训资金,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8.加快布局调整步伐。按照“理顺关系、优胜劣汰,精心组织、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做大优质学校,做强优势专业,改变职业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分散闲置并存的状况。通过布局调整,支持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催生一批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目标任务。
9.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按照许昌新区的总体规划,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实施资源整合。加大财政对职教园区的先期投入力度,构建职教园区整体框架。加快首批进入园区学校的规划、筹备建设工作,特别要加快许昌技师学院的建设步伐,积极做好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申报工作,力争早日申办成功。坚持园区建设整体推进与有序建设相结合,边规划,边整合,边进入,边建设,条件成熟一个进入园区一个。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入驻园区,使职教园区向“集约、集群、集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