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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市本级纳税企业和名牌产品创建及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平顶山煤业(集团)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河南青山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10万元

  许昌远东传动轴有限公司10万元

  二、小巨人企业

  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豪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恒源发制品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西继电梯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新天地药业有限公司3万元

  禹州市中锦水泥有限公司3万元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3万元

  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宏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华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3万元

  河南发营换热技术有限公司3万元

  襄城县超凡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县正和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许继测控仪表有限公司3万元

  许昌帝豪实业有限公司3万元

  附件2
市本级纳税企业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

  许昌卷烟厂100万元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含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许继电源有限公司10万元、许继房地产有限公司5万元)80万元

  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分公司15万元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

  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10万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10万元

  许昌中房地产公司8万元

  许昌天伦燃气有限公司6万元

  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

  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5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市分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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