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落实“权力阳光运行”工作,落实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相适应的办事机制,做好进入中心为市民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陈新;责任处室(单位):纪委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人:李国海、汪建平、马遒。
64、围绕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广新系统执法人员、公务人员的法制培训和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领导:王茂康、周澍;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责任人:汪建平、王海言。
65、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防影响大局影响形象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执法总队;责任人:王海言。
66、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开展网吧、无证电子游戏机、歌舞娱乐场所和出版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执法总队;责任人:颜国强。
67、推进版权执法,积极研究探索网上管理的新机制、新手段。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执法总队;责任人:颜国强。
68、围绕提高执法效能,完善工商公安派驻文化执法联络室等十大机制,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难点、重点问题。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执法总队;责任人:颜国强。
69、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试点工作为抓手,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
责任领导:王茂康、周澍;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总队;责任人:汪建平、颜国强。
十二、推动对外文化交流的新发展
70、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创编《杭州市对外文化交流信息简报》,完善全市对外文化交流信息沟通网络。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对外文化交流处;责任人:陈风华。
71、整合对外文化交流资源,加强与市外宣办等机构的联系,努力形成全市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的合力。
责任领导:王建、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对外文化交流处、宣传管理处;责任人:陈风华、宋健。
72、挖掘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资源,积极培育对外文化交流中介机构,逐步形成项目资源库。
责任领导:吴锡根;责任处室(单位):对外文化交流处;责任人:陈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