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广播影视管理处;责任人:张鹏。
43、继续推进和支持全媒体建设、高清数字电视的制作和传输,以及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试验。
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文化产业)处;责任人:郑智伟。
44、抓好监测中心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
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文化产业)处、杭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责任人:郑智伟。
九、深化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
45、继续做好版权保护“五进”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提升水平。
责任领导:周澍;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46、继续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确定的工作,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责任领导:周澍;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47、积极扶持中介组织发展,指导筹建杭州市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促进会,提升版权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周澍;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48、组织好相关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
责任领导:周澍;责任处室(单位):出版管理(版权管理)处;责任人:崔怀明。
十、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新发展
49、积极发展动漫产业,认真做好国家级动漫基地的建设和拓展工作。
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文化产业)处;责任人:郑智伟。
50、积极发展艺术品业,以实施《杭州市艺术品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为抓手,促进艺术品市场繁荣。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市场管理处;责任人:金忠鑫。
51、积极培育电子游戏游艺业,抓好全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总量布局规划和行业准入标准设置,指导成立杭州电玩游戏协会,举办好2010中国电玩游戏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责任领导: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市场管理处;责任人:金忠鑫。
52、以实施好演艺业2010年度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帮助龙头演艺企业上市,促进演艺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吴锡根、王茂康;责任处室(单位):艺术处、市场管理处;责任人:陆小龙、金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