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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意见

  (1)鼓励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食用菌生产企业使用我市主推的优良品种,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将给予其购买菌种资金总额15%-20%的良种补贴。
  (2)支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出口创汇。对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新建、技改和扩建项目,市价调办优先安排市价调基金贷款贴息;对食用菌生产加工自营出口企业,市农发投公司可优先发放流动资金委托贷款,并给予1年期30%-50%的贷款贴息。
  6.奶牛养殖产业。对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0-2020)》的奶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优先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并在沼气建设、农机具购置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7.水产业。
  (1)鼓励开发利用现有水域和宜渔“三荒”资源发展水产业。对按照我市水产业发展规划,利用现有水域和宜渔荒水、荒滩、荒地资源新建冷水鱼、特色鱼及观赏鱼生产基地,且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农发投公司给予1年期30%-50%的贷款贴息。
  (2)支持发展冷水鱼产品深加工。对新建年加工成鱼2000吨以上、投资总额1500万元以上的鲟鱼、鲑鳟鱼等冷水鱼精深加工项目,由市农发投公司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及1年期30%-50%的贷款贴息。
  (3)支持科技创新。对水产引育种、提纯复壮、名优水产品繁育生产和鱼药、鱼饲料添加剂研发等项目,市科技局予以优先立项。
  8.伏季水果产业。
  (1)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对集中成片建设500亩以上的桃、枇杷、早熟梨、葡萄及干果标准化园区,经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由所在区(市)县政府在农田水利、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予以扶持。对通过欧盟或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出口备案、有机和绿色食品认证的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基地,由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每亩50元的一次性补贴。
  (2)支持打造产业集群带。对在龙泉山脉非植被恢复区新发展集中成片的桃、枇杷1000亩以上的,由所在区(市)县政府在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每苗2元的种苗补贴。
  (3)支持新品种资源圃建设。对开展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有计划地换品种、引品种,市科技局将予以优先立项。对市级枇杷、桃资源圃建设,由市科技局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给予每个资源圃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4)支持建立标准化核心示范片。对在龙泉驿区建立桃、枇杷、葡葡、梨、油枣示范园区,双流县建立枇杷、葡萄示范园区,金堂县建立桃示范园区,青白江区建立桃、梨、核桃示范园区,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的,由所在区(市)县政府在农田水利、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市级政策性支农资金给予每个核心示范园区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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