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意见
(成府发〔2010〕2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业“扩大开放年”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宽农业的融资领域和投资渠道,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就鼓励非农资金投资农业领域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点投资领域
(一)鼓励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导农民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向业主集中,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农庄)等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业主按照我市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及相关农业标准,建设一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鼓励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鼓励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农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市级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发展。
(三)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投资以我市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物制品、衍生产品及农副产物提取的精深加工项目。鼓励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产能,实施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升级。鼓励企业通过注资、收购、参股、租赁等形式开展企业间重组,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四)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及品种资源保护与应用开发,支持开展专利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开发;支持在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建设中优先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五)鼓励品牌创建。鼓励我市农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省“著名商标”;鼓励种植业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争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欧盟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六)鼓励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依托我市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积极引进和培育生物质产业企业,支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项目。
(七)鼓励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鼓励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一三产业互动发展。
(八)鼓励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鼓励非农资金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支持业主按照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系统,推动我市农产品物流业提档升级;鼓励开展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销售冷链物流项目。
二、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