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的通知
(厅函〔2010〕8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审批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 号)及《
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 号)有关要求,决定建立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库。现将评审专家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地质、矿产、遥感、物探、化探、探矿工程、水工环、经费预算等专业。
二、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5 年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技术规范规程;
3、承担过2 个以上矿产勘查项目,或受聘审查过小型以上矿产勘查项目设计或成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