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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八)实施节能减排推进工程
  加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应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行业的改造,推广节能降耗信息技术及产品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是强化高能耗行业生产设备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改造升级,推进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实现实时监测和调控,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生产精确度、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二是发展面向高污染行业的绿色生产信息技术应用,重点高污染行业开展生产工艺流程信息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联网的监测,提升信息化在节能环保行业的准入、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经委、市信息产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和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两化”融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合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全市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发挥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作用,形成“两化”融合推进合力。
  (二)加大财政专项扶持力度
  有效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调整优化使用方向,集中加大对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先进适用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普及应用。进一步完善现有企业信息化扶持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信息化专项资金对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进行扶持、对直接向企业推广应用信息化软件和帮助企业培训人次成效突出的服务商或中介机构给予奖励,支持其信息化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现有软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每年安排的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研发推广以及信息服务业企业的引进培育,促进“两化”融合。进一步完善现有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试点应用,重点用于试点企业电子商务项目研发投入资助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奖励等,积极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骨干企业,着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
  (三)强化产业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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