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
2.全面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准入制度,把好源头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贸易局及其他各有关部门
3.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审计监督,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
4.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5.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一批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支持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建委及其他各有关部门
6.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各部门
7.抓好机械、造纸、印染、船舶修造、有限空间等行业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基本具备条件或已初步达标的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管理缺陷,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8.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
9.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及其他负有行业管理职责各部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