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建设创新型甘肃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优化省重点实验室布局,规范和加强对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创新能力,把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发展目标是:2010年和“十二五”期间,省科技厅将把重点实验室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向科技部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安排部署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其培育基地。力争到2015年,围绕我省科技重大战略需求,依托中央在甘单位,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转制院所和企业新建30个以上省级重点实验室,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任务明确、运转高效的省重点实验室体系,使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科技服务和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显著增强,科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显著提高我省科技支撑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发展规划,适度增加省重点实验室规模
依据全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制定《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十二五”建设和发展规划》。规划要突出体现地方资源特色、科技优势、产业发展优势,强化顶层设计,结合全省研究机构发展的状况,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定位、重点任务和支撑保障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要调整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布局,加大对现有重点实验室调整的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并、淘汰、重组水平低、运行差的实验室,新建一批我省发展急需和新兴、交叉学科方面的实验室。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新建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力争到2015年我省重点实验室数量达到50个,有10个重点实验室达到国内同领域的先进水平,3个进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
(二)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
为了提高我省重点实验室整体工作水平,培养后备队伍,省科技厅将以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形式,从高校、研究院所、企业设立的具有良好基础、已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各行业设立的重点实验室中(包括省教育、卫生、工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的重点实验室),遴选一批特色明显,有突出优势的实验室,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计划,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培育期为2-3年,培育期间依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实验场所、经费、人员保障支持力度,同时省科技厅将给予的重点支持和指导。培育期结束评估合格的,进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评估不合格的,自动退出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序列。